我校与嘉峪关市委政法委签订“校地合作”协议

27.04.2015  18:11

 

 

 

 

2015年4月23日下午,甘肃政法学院同嘉峪关市委政法委“校地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嘉峪关市委3号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嘉峪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静昌、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焦多宏、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兆坤、嘉峪关市社会治理局局长雷丽、副局长张志伟、张雄尧、嘉峪关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刘永军、嘉峪关市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淑红、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副主任曹鹏鹏等同志,我校副校长肖立民、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董志峰、副院长张举国参加了签约挂牌仪式。本次会议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焦多宏主持。

签约揭牌仪式在下午4点30分开始。仪式上,首先由嘉峪关市社会治理局局长雷丽介绍近年来嘉峪关市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今后的一些设想。其次,董志峰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次合作的背景、内容和愿景。第三,由张静昌书记和肖立民副校长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为实践基地牌匾揭牌。第四,肖立民副校长就校地合作和基地建设讲话。肖立民副校长介绍了甘肃政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公共管理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创新性工作,阐述了开辟“校地合作”模式对人才培养和嘉峪关市社会治理模式的总结与探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期望校地携手并进、共同把实践教学基地办成培养人才的基地、招贤纳才的基地和学生成长成才的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目标。最后,张静昌书记讲话。张书记介绍了嘉峪关市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对“校地合作”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在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的同时,不断拓展双方的合作内容和渠道,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辐射作用和学校人才智力优势,助推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上水平。

4月23日,在出席签约揭牌仪式期间,肖立民副校长一行还在嘉峪关市社会治理局局长雷丽的陪同下,分别考察了嘉峪关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嘉峪关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嘉峪关市城乡一体化服务中心、嘉峪关市阳光康复中心、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5个中心和紫轩社区等3个新型化社区。通过实地走访、交流和观摩等形式,加深了我们对嘉峪关市社会治理方面创新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坚定了我们对“校地合作”的信心和决心。

此次同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基地的挂牌,是我院践行开放式办学——与高校联盟、与实务部门合作的又一次实践,也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我省实践结合的具体举措,它将为推动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