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圆满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十二五”期间,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工作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以减排项目为依托,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通过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嘉峪关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嘉峪关市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1525吨、氨氮516吨、二氧化硫27158吨、氮氧化物10942吨。
一是坚决控新,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更加严格。嘉峪关市始终秉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生态建设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先导作用,依法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积极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前期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坚决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550项,未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未审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利双赢、协调发展。
二是持续治旧,“四大减排”措施不断落实。紧密结合嘉峪关市产业结构实际,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抓手,突出抓好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坚持把总量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十二五”期间,嘉峪关市共实施工程减排项目25项,投入资金逾8亿元,相继实施了酒钢公司日处理16万吨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等一批水污染减排项目;全面完成了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火电企业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等一批大气污染减排项目;不断加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100%;出台《嘉峪关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奖励补贴工作方案》,对提前报废淘汰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给予4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补贴,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淘汰完成201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关停了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5#、6#机组,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率达到92%。
三是依法严管,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污染企业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嘉峪关市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的同时,成立了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保犯罪侦查分局,配备了警力,加强了环境执法力量,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共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0多家次,约谈企业23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38份,下发行政处罚75份,共罚款408.6万元,查封企业35家,移送公安机关6件,行政拘留1件,刑事拘留4件,办理电话投诉623件。通过采取严查、严处、严管等执法方式,极大地震慑了各违法排污企业,辖区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四是履职尽责,目标责任全面落实。为圆满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嘉峪关市分年度制定污染减排计划,将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通过强力推行污染减排措施,在有效控制增量、努力削减存量的同时,为嘉峪关市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提供了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嘉峪关市政府分别与有减排项目和减排任务的市建设局、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嘉峪关市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至2014年底,嘉峪关市已提前完成“十二五”国家污染减排责任书所有项目;“十二五”期间,嘉峪关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据省环保厅通报,嘉峪关市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670.15吨,比2014年下降0.9%;氨氮排放量729.42吨,比2014年下降1.21%;二氧化硫排放量59537.07吨,比2014年增加9.27%;氮氧化物排放量39816.46吨,比2014年增加13.98%。(嘉峪关市环保局 达臻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