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四项举措全力推进新《环保法》贯彻实施

22.10.2015  14:39

1月1日,“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这部“长牙齿”的法律将“重拳”指向排污企业,确立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嘉峪关市立足新起点,面对新任务,探索新思路,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四项举措全力推进新《环保法》贯彻实施。

一是广泛开展新法宣传活动。新法颁布后,嘉峪关市组织环保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邀请专家对全市企事业单位进行宣讲培训。先后举办了面向学校、社区、企业、机关等部门的“百题万卷”环保知识竞赛和新《环保法》专题知识竞赛;开展了“环保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彩页和《环保法工作手册》2万余份。“6·5”环境日当天,在雄关广场举行了环境保护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宣传、设置法律宣传点、发放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日常生活中的环保科学知识,耐心讲解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疑问,充分营造了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强化了公众环保理念和法制意识,为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今年年初,嘉峪关市成立了公安局环保犯罪侦查分局,“环保警察”机构的设立,对进一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嘉峪关市环保局投入68万元建成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在全市各工业园区、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引用水源地等重要点位安装了20个“环保电子眼”,对全市排污情况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这些“电子警察”有效达到了对辖区内企业“无死角”、“无遗漏”的全方位监管。此外,嘉峪关市积极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以市、区、镇、社区为四级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环境监管到位。

三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嘉峪关市环保局深入开展各项环保工作,采取视频监控、责任到人、查处分离等手段,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先后开展了针对铝材加工企业、涉水企业、燃煤小锅炉、汽车销售4S店等专项执法检查,对料场整治不到位、无环评手续、废水乱排等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查处,截止目前,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7家,对1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1家企业恢复原状,查封工业企业29家、行政处罚184.9万元,涉嫌环境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4人。新法中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以及配套办法等有力武器在执法过程中得到有效运用,“钢牙”充分发挥了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为保障环境安全,嘉峪关市环保局于3月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32家,对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一一进行核实,认真排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储运和销售等行为,有效推进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5月26日,嘉峪关和酒泉两地环保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嘉、酒两市医疗废物协同处置演练,有效论证了嘉、酒两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全面提升了两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能力。为深刻吸取天津“8·12”事件教训,嘉峪关市安监、工信、公安、环保、消防、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分三组对工业企业、废品收购站、餐饮市场、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等近百家企业和商户进行严格检查,对在生产、使用、贮存、销售、运输等环节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企业和商户进行严厉处罚,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嘉峪关市环保局 贾荣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