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

29.05.2015  11:39

5月28日,嘉峪关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会上嘉峪关市环保局局长刘鹏宣读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副市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执行指挥葛建团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气污染防治成员单位、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煤炭经营单位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葛建团要求,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狠抓落实,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真正形成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铁腕治污的强大合力,使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见到实效,给全市人民一个交代。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借鉴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靠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持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深入开展工作督查,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面实现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促完善”的目标。

葛建团强调,要坚持铁腕治污,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在实处、收到实效。各企业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积极发挥监管责任,督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葛建团强调,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保障大气污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大气污染防治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继续积极发挥作用,对本领域的工作要及早安排、迅速行动,制定好工作推进措施,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督查考核组要尽快制定出台严格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考核、问责的具体内容,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嘉峪关市环保局要探索制定群众有奖举报办法,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嘉峪关市环保局 达臻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