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拘留了因涉嫌环境犯罪的第一人

22.05.2015  12:14

  原标题:嘉市拘留涉嫌环境犯罪第一人

   中国甘肃网5月22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首席记者 何明霞) 5月20日,记者获悉,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保犯罪侦查分局于5月14日对常某实施行政拘留,常某成为嘉峪关市首例因环境犯罪而被拘留的第一人。

  据悉,经查实,2015年2月至今,常某在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存在非法从事收集、存储危险废物废机油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联合调查,多次现场取证和案情讨论,5月12日,嘉峪关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交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保犯罪侦查分局。5月13日,公安部门受理该案。5月14日,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保犯罪侦查分局决定将负责人常某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