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举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06.03.2017  17:01

  3月3日上午,嘉峪关市农林局组织相关单位在雄关广场举行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1973年3月3日联合国正式通过《濒临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该公约在确保物种生存免受国际贸易威胁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2013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决定宣布3月3日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意在提高人们对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

  为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3月3日上午,嘉峪关农林局组织林政稽查队、湿地保护中心、嘉峪关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单位在雄关广场组织《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倡议全社会和每个人都从我做起,做到不猎、不食、不采、不挖野生动植物,向一切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不法行为说不,倡导做文明旅行者,不恐吓野生动物,不污染、不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栖息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积极倡导身边的亲人、朋友共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行动,为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作出贡献!(嘉峪关市农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