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
22.04.2015 17:18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嘉市让“老赖”无处藏身
中国甘肃网4月22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记者 李洋)日前,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法院加大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使一些“老赖”再无藏身之处。
2011年4月10日,王某、周某、谢某同乘车辆在张掖市境内因制动失灵导致翻车。周某、谢某、王某先后跳车,造成周某、谢某死亡。周某之妻郭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嘉峪关中院于2012年8月缺席作出判决,判令王某赔偿郭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王某下落不明且户籍地在江苏宿迁,法院遂将案件委托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因无法找到王某,经查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退回嘉峪关市中院,执行陷入僵局。
2014年11月,在嘉峪关中院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法院将王某等一批“老赖”信息送公安机关进行查控协助执行。2015年1月15日,王某被宿迁市公安局抓获。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宿迁市,迫于法律的威力,王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在亲朋的帮助下,王某付清了全部赔偿款,该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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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1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