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商贩遭到辱骂 执法人员心脏病突发不幸去世

18.02.2016  09:44

    原标题:劝阻商贩遭辱骂 执法人员猝死 商贩被判赔偿6000元精神抚慰金

    庆阳商贩董某未经允许在周祖广场摆摊设点卖木瓜,面对执法人员的劝阻不但不听,还和对方争吵,结果诱发前来执法的李某心脏病突发,送医抢救无效离世。2016年2月16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公布李某家人起诉董某生命权纠纷一案,法院一审认为董某的争吵系导致李某心脏病突发的诱因,据此判决董某赔偿李某家人精神抚慰金6000元。

    李某生前系西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职工,2015年7月4日他在一次执法中心脏病突发,送医抢救无效离世。面对这悲伤的结果,李某爱人和儿女认为,李某是在执法时被商贩董某辱骂导致心脏病突发猝死的,因此商贩董某必须承担责任。诉状显示,2015年7月4日,李某受单位委派,去周祖广场执行公务。董某将木瓜摊点设在广场内,不符合管理要求。因此李某依法上前劝阻,要求董某撤离。可是面对李某的三次劝阻,董某非但不听还公然辱骂,并向李某身上唾唾液。对此在现场的其他执法人员还提醒董某,李某有心脏病不能生气,结果董某还是不听劝,继续辱骂,最终致使李某心脏病突发猝死。

    西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2015年7月4日,李某在周祖广场巡逻时,发现董某在广场售卖木瓜,便提出广场周边不能摆放摊位,劝告董某离去,董某明知李某系市政管理人员,但拒不服从管理和劝告,与李某发生争吵,其行为存在过错;因为董某与李某发生争吵,致使李某情绪激动,引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虽然董某与李某发生争吵并不必然导致李某死亡的发生,但董某的行为是引发李某所患疾病的诱因。所以应董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记者 宋芳科)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