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售假酒拒不退货 顾客投诉获三倍赔偿

04.09.2014  12:39

  8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工商分局获悉,日前,该局东岗西路工商所运用新《消法》规定,成功解决了一起假冒商品投诉案件,帮助消费者获得3倍赔偿。

  据了解,7月6日,消费者王先生在农民巷一家百货店购买两瓶五粮春酒,但发现是假酒。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时商家拒绝。王先生于是拨打12345民情通热线寻求帮助。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将该案件转交城关区工商局东岗西路工商所查处。该所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和商家了解具体情况,并请来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员对两瓶五粮春进行了专业鉴定,鉴定得知为假酒。

  执法人员认真细致地向商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听后向消费者表示了歉意,并按照新《消法》的规定,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400元,并增加赔偿1200元。对商家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工商所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记者 张继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