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商业文明需要深耕我们的民族精神
原标题:建设商业文明需深耕民族精神
在一些发达国家,我们一般都可以看到比较好的社会治理,商业等领域的秩序也相对较好。谈到这些背后的原因,我们往往会归结为其法制较为完善。
只是如此吗?笔者以为,在法制完善的背后,还有更深的因素,那就是价值观和民族精神。
举例来说吧。二战后德国几乎沦为一片废墟,1945年的冬天十分寒冷,人们上山砍树烧火取暖做饭。有人提议保护小树并做上记号,留下小树不要砍。结果,做了记号的小树都留了下来。按道理,在战后的无政府状态下,天冷急需木柴,哪还有心思管什么小树大树呢,但德国人做到了“慎独”。又比如,在美国9·11恐怖袭击发生后,从世贸大楼里逃生的人群,主动让妇女和小孩先行。再比如,日本员工在自己负责记录考勤并且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如实记录自己的缺勤接受扣薪。
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人们还能够坚守文明和秩序,这种较高程度的秩序和文明意识,应该不只是法制约束能够达到的,而更应是出自一种已经深入人心的文化精神吧。
“德国制造”以较高质量享誉世界,其实“德国制造”的产生,也应很大程度归结到长期有意识的民族精神教育。一百多年前开始,普鲁士王朝就注重对整个民族的敬业、讲究精确等素质的培养。这种民族文化精神的教育,一直延续至今。
西门子公司前总裁彼得·冯·西门子解释“德国制造”为什么质量可靠时说:“靠的是工作态度,是对每一个细节的重视。企业员工承担着要生产一流质量的产品的义务,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的义务,要创新的义务,在某种意义上,要服务于公司,甚至献身于公司。”
一般来说,欧美社会的商业道德,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基督教文化。比如德语“职业”一词,原意就有“天职”的意思,意味着人们把对上帝的忠诚移植到了对职业和工作的尽心尽力中。反映在企业经营上,企业运作不仅是为经济利益,遵守商业道德、制造精致产品,并以此来尽到对上帝的忠诚,也是企业与生俱来的义务。
实际上,法制再健全,最终执行的还是人。而且,法制只是最基本的道德。因此,一个民族的精神内蕴和人文素质,最终决定这个民族能走得多远、站得多高。综观那些较为发达国家的背后,总能看到一种较优秀的民族精神作为支撑。
中华文化有着五千年文明积淀,与欧美相比,我们有毫不逊色的精华内蕴。历史上如汉唐宋等较文明富足的时代,都有着优秀文化底蕴,都表现出文化繁荣昌明。在整个中国历史长河中,中华文化优秀精神孕育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巧诈不如拙诚”等优秀商业价值观。
这些超越古今的优秀思想和价值观,如果能够逐渐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深入人心,对于建设现代商业文明的力量,必将是巨大和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