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东:唤醒“沉睡”资产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10.11.2014  10:25

    原标题:唤醒“沉睡”资产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滞后,缺乏能跟得上农村改革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量农村资产始终处于“沉睡”和等待资金盘活状态,未得到有效利用。

    “三农”融资一直是阻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滞后,缺乏能跟得上农村改革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大量农村资产始终处于“沉睡”和等待资金盘活状态,未得到有效利用。城乡统筹一体化,农村金融作为重要的资金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围绕“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相继涌现出诸多创新,以村镇银行、农村互助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最为典型。

    尽管政府投资和金融企业入驻,但是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依旧不容乐观,根底在于农村资源和资金要素没有在市场化配置上获得整合。一是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与农业信贷的低利润、政策性之间的矛盾。即使是为农村设立的融资机构也会偏离初始目标,更热衷于利润集中板块,多“锦上添花”。二是“三农”发展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与日趋从严的信贷风险防范、约束机制之间的矛盾,导致越发不倾向于在农村地区提供小额贷款和开展业务。

    如何让农业借助金融的杠杆作用发挥更多生机和活力,关系着农村发展新局面。从成都农村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反馈的信息来看,健全制度保障,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多方共赢、风险可控”模式,唤醒农村“沉睡”资产,才能有效吸引金融资金流向农业农村,符合“趋利”、“共赢”的市场规律和可持续的发展愿望。

    第一,要明晰产权,健全农村金融创新的制度基础。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必须坚持以农为本。以农为本,不仅是指农村金融的根在农村、在农民、在农业,更要注重农村生产要素的激活,促使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也就是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的确权颁证和股份量化工作,完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和抵押融资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等政策体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促使农民手中的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

    第二,在产权明确的基础上,应该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产权评估机制。以区位、交通、产业等基础条件为评估要素,出台农村产权评估基准价体系,培育评估中介组织,解决农村产权“评估难”问题。二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需要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分担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三是建立融资服务机制。要具备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产权登记管理系统、流转信息系统和农村信用体系,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增强金融机构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底气和信心。

    以成都市目前改革为例,可以依据农村资产状况拓展七个方面的农村金融产品:房屋抵押融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融资、农业职业经理人信用贷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员资金互助和特色农业保险,广泛覆盖农业农村。其次,开创多样化的贷款抵押担保形式,符合农户和农村资源和发展实际情况的担保制度,诸如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与传统模式相比,要融资比率高、成本低、周期短、门槛低。例如温江区就大胆探索花木仓单质押融资,盘活了区内市值300亿元的“沉睡”花木资产,并向茶园、果园、药园推广,实现多方共赢,各取所需。

    在当前经济谋划中,城乡一体化将会极大地释放城乡增长动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通农村融资渠道,唤醒沉睡的农村资产,既能充分发挥农业资源的效用,同时减少政府在农村融资上的财政性负担,从“输血”转向“造血”,也为金融机构业务拓展和利润增长点提供了新市场,正所谓市场的问题终归需要回归市场化的资源配置道路。(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 胡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