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都是酒精惹的祸

19.05.2016  04:28

    醉酒男子大闹31路公交车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我学过法律,我练过武术……你把我送回上车的地方!”昨天21时50分,一醉酒男子因强行要求司机在十字路口停车未果,不仅不下车,还大闹31路公交车,扬言要收拾驾驶员。

    当时,车牌为甘A645XX的31路公交车司机拉载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这位客人上车后打了卡,穿着时髦的短袖,斜挎着一个包,不过浑身透着一股酒气。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邮电大楼站点时,该男子并没有下车。不料车子刚启动过了邮电大楼十字后,这名男子一下子跳起来要求司机立即停车,声称要下车。司机以没有站点为由继续行驶。此举惹怒了这名男子,他径直冲到驾驶员旁大吵大闹,强行要求停车。司机一边防止该男子有过激行为,一边将车停靠在了和平饭店站。几番理论后该男子赖在公交车上就是不下车,要求司机开车原路返回把他送回上车的地方。眼见劝说无效,驾驶员果断报警,并关闭车门以防意外。

    3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面对警察的询问,该男子声称自己买票了就应该享受服务,喝酒是自己的自由,警察管不着。“喝酒可以,但不许酒后滋事。这是公共汽车,你在这里大吵大闹,已经属于扰乱公共秩序……”“我学过法律,我还练过武术,我买票就应该享受服务,必须送我回去。否则我就不下车,我今天住在这里……”车上几名乘客也证明是这名男子酒后滋事,驾驶员没有错。

    几次劝说无效后,警察果断打开执法记录仪说:“再次警告你,你酒后滋事,你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再不听劝告我们将对你采取措施。”看到3名警察准备采取强硬措施,该男子立马酒醒了,转身,灰溜溜下车跑了。

    胆真大!血液中酒精浓度超标3倍还敢上路

    兰州晚报讯(记者苏晓)5月16日、17日城关交警大队在统一夜查行动中,共查获酒驾醉驾行为共33起,违法驾驶员已陆续接受了处理。其中17日零时查处的一起醉驾,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251mg/100ml,是醉驾标准(80mg/100ml)的3倍以上。

    醉驾恐吓民警酒醒后悔恨万分

    5月16日晚上11时10分,驾驶员刘某驾驶着一辆号牌为甘AT**85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白云观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要求进行酒精测试,没想到刘某拒不配合,随后被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100毫升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13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当刘某被带至大队接受调查时,刘某对办案民警出言不逊,甚至吓唬民警,扬言要报复民警。办案民警在耐心等待刘某酒醒后,对他进行了说服教育,现刘某已认识到醉驾的严重性,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胆大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251mg/100ml

    5月17日零时整,驾驶员辛某驾驶着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黄河大桥桥南时,被执勤民警拦停。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浓烈的酒味,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100毫升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251毫克,属于严重醉酒驾驶行为。在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中,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触犯《刑法》,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以拘役1到6个月,并处罚金。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尊重生命喝酒不开车

    在城关大队查获的33起酒驾中,大部分原因都是驾驶员心存侥幸,认为他们以前饮酒驾驶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抓过,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我的开车技术很过硬”,于是便饮酒驾车。正是因为有这种思想作怪,驾驶员往往把酒后开车不当回事。

    在此,城关交警特别提醒市民,交警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确保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该是每一位驾驶员具备的基本道德和尊重生命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