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避孕套专项整治工作

23.07.2014  18:32

近期,为深入推进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陇南避孕套市场秩序,严查重处制售假劣避孕套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用械安全,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避孕套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打问题产品。结合日常监管和正在开展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城区和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等,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流通的避孕套逐品种100%登记协查,对协查发现的假冒产品,严格执行“五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惩处相关企业和人员,涉及辖区外企业或人员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同时,严格执行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目前已协查避孕套50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认真协查的基础上,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陇南市内销售避孕套全品种数据库,为监管人员一线执法和广大群众科学用械提供数据支持,确保陇南市避孕套市场规范有序,保障群众用械安全。

二是严把牢渠道关口。当前,医疗器械“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问题产品流入合法渠道的风险仍然存在,严重威胁群众用械安全。为把牢渠道关口,依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陇南市局决定对当前专项整治的贴敷类医疗器械和避孕套购销票据进行规范。8月1日起,凡在陇南市范围内流通的贴敷类医疗器械和避孕套必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票上应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医疗器械上述详细内容,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对无法提供税票的,依法查处并将线索移送税务机关。

三是严管责任单位。陇南市局在对现有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将经营避孕套的宾馆、超市等单位纳入监管。目前市局对直管的宾馆已经全部巡查,并进行了政策宣讲,对其中经营避孕套的4家宾馆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补办备案手续。各县区也在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