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21.01.2016  16:29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省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实施好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对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监督和考核,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