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档案局专项验收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11.12.2015  2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甘肃省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办法》等文件规定,永靖县档案局会同临夏州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十项目部,组成以县档案局局长崇兴龙同志为组长的验收组,于2015年11月30日,对永靖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验收组现场抽查该建设项目12盒(卷),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核对、审核,认为:永靖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依据性文件、竣工文件和其他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符合标准要求,全部档案整理、分类、编目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规定,档案装具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资料收集不太齐全完整,如缺乏声像资料、施工日志等个别施工资料以及监理方面的一些资料。但从总体上看,永靖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档案基本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最终验收结论为合格。
  永靖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省发改委2010年批准的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7个试点县项目之一,项目主要建设永靖县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陈井、三塬、盐锅峡、西河四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为县级Ⅱ类市场,总建筑面积5693.29平方米,总投资为1056.28万元,建设起止时间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8月,期间形成的档案资料经过认真的搜集、鉴定、整理,共计28盒(卷)、工程施工图4盒(卷)101张。
  永靖县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永靖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开启了全县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序幕,它对进一步规范全县项目档案管理,抓好工程项目档案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利用项目档案验收这一手段,各建设单位牢固树立规范项目档案就是规范工程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项目档案就是抓工程管理、抓工程质量、防止出问题的意识。今后,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前必须履行的重要步骤,未经项目档案验收或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