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抓早、抓小、抓严、抓关键”
编者按:
自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以来,我市把学习宣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在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的热潮。为进一步深化学习活动,展示学习成果,从今日起,本报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党委、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交流各县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体会、作法,推动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深入开展。
“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抓早、抓小、抓严、抓关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为城关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谈到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体会时,城关区委书记王宏概括指出。
抓早具体有什么要求呢?王宏表示,抓早就是把纪律挺在法前。“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遵循,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戒尺和规矩。这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贯穿问题导向,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梳理成‘六大纪律’,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准则》和《条例》挺在前面,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至。”关于如何“抓早”,王宏指出,在学习贯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廉政大讲堂”的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让理想信念在党员干部的心中扎根,提高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用纪律规范党员干部言行,让他们明白纪律和规矩不仅是戴在头上的“紧箍咒”,更是远离违法犯罪的“安全阀”。
抓小具体有什么要求呢?王宏表示,抓小要从细小环节做起。“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要从不严不实的细小问题入手,慎独慎初慎微,防微杜渐。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明确言行的基本规范,对党的纪律和规定真懂、真信、真执行;结合‘工作落实年’行动,综合运用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纪律处分等制度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扯袖子、咬耳朵’,防止出现‘小洞不补、大洞叫苦’的情形。”
抓严又要求我们怎么做?王宏表示,抓严就是要敢抓敢管。“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是要防止《准则》和《条例》成为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纸老虎’,必须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充分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坚决防止选择性执纪、下不为例等现象出现。党员干部要敢于说话、敢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绝不能睁只眼、闭只眼。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教育监督、案件查办和执纪检查,建立健全纪律执行问责机制,坚持‘一案三查’,让违纪行为及时得到查处,发挥党内法规的威慑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自觉,确保《准则》和《条例》有效实施。”
抓关键尤其重要。对于这个问题,王宏称,抓关键就是突出以上率下。《准则》和《条例》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要求,体现的是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所有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尤其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在遵守和维护纪律方面以上率下,发挥关键性作用。王宏进一步阐述道,“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党纪党规,为全体党员做好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始终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到联系点讲解等形式,做好《准则》和《条例》的传达学习,亲自研究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抓党风廉政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履行好统筹谋划、组织推动、责任传导、督促检查等职责,当好纪律建设的引领者、执行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