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检察院机关老干部工作的意见》
28.04.2017 16:44
本文来源: 检察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推进省院老干部工作开展,近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院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检察院机关老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20条,主要立足于省院老干部工作实际,从组织领导、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服务管理和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院老干部工作做出规定。一是通过加强省院党组对老干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通过明确学习要求、量化学习频次、细化学习形式、优化工作方法等,进一步强化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三是通过加强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党务工作机构、落实老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党费缴纳管理、建立老干部党总支书记及委员工作适当补贴制度五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四是通过做好离休干部、年老体弱退休人员和长期兰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协管制度、建立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困难帮扶机制、健全落实离退休人员用车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文化养老工作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五是通过补充调整人员及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加强离退休网宣员队伍建设、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引导离退休人员充分发挥优势,为党的事业和检察工作增添正能量,进一步强化离退休人员发挥作用的力度。
《意见》内容全面、操作性强,为老干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充分体现了省院党组对老干部的关心爱护,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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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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