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
1月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正式出台了《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据悉,我省有条件的学校将开设具有刻葫芦、秦腔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美育课程。
《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我省要挖掘地域美育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增设如敦煌舞、秦腔、书法、剪纸、砖雕、刻葫芦、皮影等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美育课程。改进美育教学方法,坚持全面育人、因材施教,遵循成长规律、开启心智,使用网络平台、丰富手段,深化教育科研、协同推进。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特岗计划和乡村教师计划、交流轮岗和对口支教,以及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等方式,充实师资力量,着力解决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短缺问题。要加大对学校美育理念及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师生、家长重视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另外,随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实施,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并适时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省级财政将加大教师工资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县级政府要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继续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好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为推进共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调整教育结构,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兰州日报 孙亚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