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谁的财政事权谁担支出责任

06.07.2017  20:02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 7月5日记者获悉,《关于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省要逐步将全省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全省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省级财政事权。条件成熟时,将全省范围内环境监察和环境质量检测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上划为省级财政事权。

方案》提出,全省要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信息复杂性和政府行政效率,合理确定省市县财政事权和共同财政事权,实现省与市县政府间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市县政府主动作为,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避免出现不作为或因追求局部利益而损害其他地区利益或整体利益的行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逐步将体现国家主权、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如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国防公路、国界河湖治理、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全国性大通道、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

方案》提出,属于省级的财政事权由省级财政安排经费,省级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要求市县安排配套资金。省级行政管理机构运行和管理、受益范围覆盖全省的事务以及按照隶属关系划分属于省级承担的事务,由省级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和负担相应经费。要逐步将全省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全省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省级财政事权。在条件成熟时,将全省范围内环境监察和环境质量检测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上划为省级财政事权。逐步将有关居民生活、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公共设施管理、市政交通、农村公路、群众体育、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等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市县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的财政事权,赋予市县政府充分自主权,依法保障市县的财政事权履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市县的财政事权由市县政府行使。属于市县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对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除部分资本性支出通过依法发行政府性债券等方式安排外,主要通过中央和省级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

此外,全省要逐步将一些体现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跨市县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如地方承担的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粮食安全以及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对受益范围较广、信息获取相对复杂的财政事权,如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文化等,根据财政事权的外溢程度,由省级和市县按比例或省级给予市县适当补助方式承担支出责任。

责任编辑:宋芳科作者: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