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院召开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法衔接”联席会

04.08.2014  22:45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近日,崆峒区院以平凉市院下发《平凉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契机,召集辖区内环保、食品药品等13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了联席工作会议。
      会上,区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周梅生就“两法衔接”工作中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案件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移送案件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相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业务性工作进行了辅导。
  副检察长吴国英向到会的行政单位负责人简单介绍了自2010年10月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联合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以来,崆峒区院“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社保、质监等等单位积极主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了通报表扬,
      检察长王建明就如何开展好“两法衔接”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加强思想上的衔接,统一认识。充分调动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的积极性,在监督中相互配合,在配合中强化监督,共同提高,共同发展。二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案件移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以罚代刑等现象。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加强学习沟通,共同提高执法水平。四是要注重宣传,加强督导,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法制宣传、网上举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和刑事执法衔接机制、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职能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力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