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01.12.2017  09:10

  2017年7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省政府对应问题清单抓好整改,于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这次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从立法上有效解决屡审屡犯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长唐仁健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召开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专项整改协调会等会议,通报审计查出问题,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限期整改落实,严肃追责问责。省审计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要求,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下达专门整改通知,列出清单,对账销号,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持续跟踪督促,在审计报告中专题反映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建议有关部门跟进督促、追责问责。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纠正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查出问题基本整改落实到位。

  总体来看,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力度较往年明显加大,成效显著。截至10月底,统筹盘活、促进资金拨付92.38亿元,收回违纪违规资金、上缴财政收入9.9亿元,促进项目开工、加快建设进度等976个,采纳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5384项;市县党委、政府及司法、纪检等部门问责处理291人。

  一、省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调整支出预算级次的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与控制。

  2.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的问题,省交通厅等9个单位上缴非税收入1.8亿元。

  3.部分单位决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6个单位调账处理虚列支出1.24亿元,3个部门规范以拨代支和决算少反映资产、资金的行为。

  (二)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收入征缴方面。税费征缴不及时的问题,省地税局加强和规范日常征管,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不规范的问题,省地税局强化信息管税和税收风险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税额确认工作。税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省地税局加快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时监控涉税企业纳税情况。

  2.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省财政厅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优先安排2018年部门预算增支事项,同时核减结转结余资金较大部门的预算。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省发展改革委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尽早集中下达。预算安排与实施方案下达不同步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省卫生计生委做好对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加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预算执行方面。部分预算支出不够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监控,规范资金支付行为。部分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重新发布定点入围供应商信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部分预算资金拨付使用迟缓的问题,省财政厅督促各省级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兰州城市学院2017年专项资金全部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3个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4个部门上缴财政或支出专项资金3364.05万元;5个部门清理往来款2263.68万元;4个单位补记收入765.98万元,8个单位收缴非税收入5831.02万元;2所院校制定房租收入等管理办法,3个所属单位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5个部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调账处理1300万元;6个部门采取补办手续等措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项目招标管理;4个单位正在办理项目竣工决算。

  3.执行财经制度方面。3个单位注销28个银行账户;1个部门收回资金200万元,3个单位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1个部门向审计机关报备了购买审计服务事项;6个部门补记入账固定资产2.2亿元、调拨资产988.1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项目推进方面。2个市州21个县区220个项目已建成,2个市州7个县区36个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进度,3个县区4个项目调整建设内容,1个市3个县区诫勉谈话或约谈16名责任人,对4个责任单位罚款17.08万元;7个县区29个项目已办理开工许可、竣工决算等手续。

  (二)资金统筹方面。12个县区拨付使用或统筹盘活9063.89万元;27个县区拨付使用13.47亿元,9个县区上缴财政统筹使用3701.96万元;9个县区收缴非税收入2.78亿元,1个市5个县区正在催缴非税收入或规范管理。

  (三)“放管服”改革方面。4个县区48个单位66项行政审批事项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受理;9个县区12个单位16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公布和更新;8个县区34个单位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审批等30项;3个县区108个单位完成车改等8项任务。

  (四)债务风险管控方面。3个市县区加强债务资金管理,规范融资举债行为;9个县区制定或正在审定《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办法。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3个县易地搬迁新入住1008户,3个县正在加大建设和搬迁力度;4个县拨付高职生免学费和高中生助学金151.5万元,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8个县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支出和上解社保资金1.3亿元;9个县通过设置公告牌、在政府网站公开等措施,力促扶贫资金阳光运行。

  2.扶贫资金统筹及使用方面。10个县完善实施方案和办法,整合使用扶贫资金5.22亿元;12个县统筹盘活、安排支出6.66亿元;13个县收缴套取、重复享受资金2385.27万元,给予61人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等处理;13个县收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危房改造等扶贫资金6013.32万元,给予65人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等处理。

  3.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方面。11个县通过补植补栽、维修改造等方式,使45个建成项目发挥效益;11个县收回逾期贷款、互助资金借款9711.8万元;5个县57个村级互助协会发放借款1440.5万元,3个县完善制度提高互助金运转率;13个县375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或建成,支付项目资金2.27亿元;4个县落实配套资金5843.6万元。

  4.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1个县加强招投标管理,问责处理15人;11个县212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02个项目正在组织验收;5个县收回打入个人账户资金28.61万元,给予7人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等处理;10个县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目标任务管理和货币化安置方面。11个市县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3445套;5个市县建成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3443套;21个市县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7029户;4个市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89户;3个县完成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697套;5个市县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3个县追回套取补助资金676.85万元;25个市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配建的商业设施租售收入4.4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0个市县拨付使用安居工程资金9.51亿元;11个市县归还原资金渠道7710.93万元;15个市县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42亿元用于安居工程;29个县区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租赁补贴3.68亿元。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12个市县规范4744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2个县区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1902套;20个市县补办1.59万套保障性住房环评等相关手续;4个市县有效规范和管理货币化安置房源招投标或政府采购;24个市县加强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图设计审查;12个市县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1.3万套保障性住房。

  4.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24个市县收回保障性住房356套;40个市县追回416户货币补贴162.53万元;18个市县退出重复或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370户;28个市县追回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44.89万元;22个市县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1.35万套;11个市县收缴919套保障性住房住户租金274.85万元。

  (三)城乡低保及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资金筹集方面。9个县区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1687.24万元;10个县区安排城乡低保工作经费420.73万元;3个县低保资金实行专户核算;2个市2个区补缴医疗保险2047.95万元;1个市拨付职工医保补助资金380.49万元。

  2.管理使用方面。14个市州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9801户,追回低保资金799.98万元;6个县区归还挤占挪用低保资金150.2万元;3个县清理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52人,追回4.32万元;2个市1个区3家医院规范医疗收费,上缴和清退违规收费147.89万元。

  3.政策执行方面。1个区上缴低保结余资金7.49万元;13个县区严格落实整户施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1个县取消和重新认定不符合低保条件1405户4986人;2个市代缴2621名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4.运行管理方面。4个县区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在居住地长期公示;3个市县加大县乡联合入户调查力度,提升入户核查率;1个市停止报销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调整调离相关负责人;6个县区拨付拖欠的医保基金结算款917万元;1个市个1区补提风险储备金2517.23万元。

  (四)省级产业基金运行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省政府加强基金管理,规范运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7项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或投资的方式支出23.32亿元;兰白基金管理公司正在设立科技贷款风险池,加大科技贷款规模和力度;3项基金的管理公司停止用基金购买理财产品;2个部门专户存储2项基金4.64亿元。

  2.小微企业贷款方面。现代生物基金等2项基金加大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投资力度;2017年上半年,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为579户企业21.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兰白基金管理公司正在争取落实科技企业贴息政策和知识产权抵押,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3.相关工作推进缓慢方面。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完成PPP发展引导资金的组织申报,评审后尽快下达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投资4户企业1.32亿元。省财政厅会同省农牧厅约谈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责成尽快完成市县担保机构注资、控股、再担保等业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林业生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政策执行方面。省林业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加强财政支出时效性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下达林业专项资金。

  2.项目建设及资产管理方面。省林业厅及所属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争取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所属4个单位补计固定资产和核销账务,做到账实相符;小陇山林业实验局用职工房产证抵押后收回担保金315.9万元。

  3.财务收支方面。省林业厅加强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压缩公用经费;所属3个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收支纳入统一核算;所属4个单位调整相关账务,补记收入1374.61万元;省林业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规范会计核算,清理往来款910.9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公司治理和科技创新方面。靖煤集团公司已向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国资委书面汇报配齐外部董事,刘化公司重新选聘领导班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华龙证券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会的作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省政府国资委审核和备案。靖煤集团公司加大科技投入,注重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

  (二)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2户企业转增收入或调整损益207.68万元。靖煤集团煤一公司缴纳各项税费1727.92万元,刘化公司2017年上半年亏损同比下降71.46%。华龙证券公司停止用基金购买理财产品,出让公司债券1.31亿元。

  (三)企业改革和薪酬管理方面。甘肃教育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与事业单位脱钩,省机械科学研究院完成脱钩改制后划归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正在推进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理顺企业管理关系。

  五、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3个县正在整改征地拆迁补偿款存放个人账户的问题;2个县按原资金渠道退回征地补偿费111.35万元;2个单位按原资金渠道退回管理费等53.73万元。

  (二)工程管理结算方面。2个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2个项目管理单位已上报调整概算;11个项目扣减多计工程价款1.05亿元;6个项目冲减待摊投资4595万元;1个单位调整账务22.26万元。

  (三)项目管理绩效方面。省公航旅集团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营双高速公路14.19亿元的资本金;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整改未兑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费4197.59万元;1个单位原渠道退回林木补偿费375.55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各级司法、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审计厅移送的60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按时反馈查处情况。截至10月底,办结31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0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调离原岗位等20人,追回骗取资金、追缴税金、罚款2452.67万元。其余29件问题线索正在查处中。

  七、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严格预算刚性约束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收入收缴力度,加强收入形势预研预判与检查,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稽查,依法依规组织各项收入,力保实现应收尽收。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实项目预算,严控新设专项,调减取消执行进度较慢和绩效评价较差专项。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加快推进市县支付电子化管理进程。

  (二)关于推进资金统筹整合的落实情况。省财政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避免资金长期滞留形成“二次沉淀”,建立财源建设奖励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实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按月通报财政收支情况,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下放审批权限,2017年整合下达127亿元。

  (三)关于及早防范化解风险的落实情况。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限额管控,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加强企业风险防控,出台《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选齐配强7个监事会监事,形成出资人、审计和监事会共同监督的机制。三是着力推进部分产业基金使用效益,出台《甘肃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实行政府出资退出机制。

  (四)关于发挥投资带动效应的落实情况。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措施落实督查,省政府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全年重点督查内容,省审计厅每季度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结合“三纠三促”专项工作,加大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三是省政府废止487件政府文件和18件政府规章,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总的来看,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但有些项目前期进展缓慢、资金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机制制度造成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如省发改委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基本建设投资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省林业厅林业资金下达迟缓、省国土资源厅非税收入未征缴以及一些市县审核把关不严、骗取套取、重复领取扶贫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等问题。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限期整改,切实加强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积极财政作用。(甘肃省审计厅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