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森林公安执法示范单位

03.12.2014  23:41

      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部署,今年4月以来,我省开展了新一轮执法示范单位申报活动。经组织工作组对我省申报的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实地复核,近日,我省白银市森林公安局平川分局,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保卫大队,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元龙派出所三个单位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命名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根据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对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相关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将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工作与“争先创优”等活动相结合,指导、培养和确定了10个执法示范单位。2010年以来,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合水县派出所,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白银市森林公安局平川分局,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麦积派出所,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执法示范单位。各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以标准引领执法,以标准建设队伍;针对涉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的运用,严格对照条件要求、严格按照办案程序、严格涉案财物统一管理;针对执法中的问题,通过钢化标准、制定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和每月开展执法自查,使民警执法工作符合操作规定;建立单位执法档案和民警执法档案,明确由法制员和内勤负责对执法档案进行日常管理;按照省局要求,设置了标准的执法办案场所,并严格执行“五统一”制度和“四个一律”规定,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将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榜样和标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保护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森林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