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党徽强责任担当 亮身份树党员意识 ——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

27.07.2017  02:10
 

为进一步推进省发展改革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委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全委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决定,在全委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

在7月25日召开的省发展改革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委党组成员、省以工代赈办主任贾永安宣读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在全委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的决定》。全委180多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东新带领下,统一佩戴党徽,面对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

这次“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是省发展改革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系列活动之一。对佩戴党徽的场合、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全委所有党员在工作时间和参加党内重要活动(如党员宣誓、党内会议、党员志愿服务等)以及特定场合指定需要佩戴党徽时,都必须统一佩戴党徽。通过活动,使每位党员时刻践行党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增强荣誉感和党员意识;时刻处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增强自律意识。

决定》强调,要把“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准则》《条例》,增强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

决定》要求,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拓展党员服务发展改革工作的新途径,灵活多样地开展好活动。要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典型群体,使每一名党员都学有榜样,赶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