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未征求工会意见广东一公司被判赔7.6万

21.12.2015  02:49

    【据新华社电】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该市一家公司在单方解除与员工的无限期劳动合同,因未事先将理由通知该公司的工会组织、未征求工会意见,故判令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6万元。目前,在历经二审后,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获赔者是该公司一名姚姓男子。3年前,当时已在该公司工作了8年的他,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去年10月24日,因与张姓同事发生口角。他被张姓同事及赵姓同事在宿舍楼里打伤。5天后,张与赵均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被各罚500元。

    他没想到,因为这事竟被该公司开除。开除他的理由是,根据该公司2008年版的员工手册,可以无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解除在厂内打架、酗酒滋事、赌博、吸毒者的劳动关系。

    去年11月,他向当地劳动人事部门申请仲裁。今年1月21日,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他索赔7.6万元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