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台驾驶员中开展劳动竞赛和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30.05.2014  22:35

关于在全台驾驶员中开展

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降低成本

劳动竞赛和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行车管理,树立优质服务意识,降低车辆成本费用,激发广大驾驶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促进车辆科学管理,深化总台车辆改革,总台决定在全台驾驶员中开展“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降低成本”劳动竞赛和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自11月10日起至12月30日止,以年度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设安全标兵10名、服务标兵10名、节能标兵10名。

竞赛和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10日至15日,举办车管干部及部分驾驶员培训班,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及重点。

第二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组织观摩交流,组织收集考核数据。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30日,组织评选,由考评小组在各单位核实所有参赛车辆驾驶员各项数据,提交劳动竞赛活动评委会,进行评选推荐上报领导小组;搞好评选活动总结,确定总结颁奖大会。

二、评选标准

为促使竞赛和评选活动务实有效,今年竞赛和评选活动突出安全、服务和节能,具体评选活动标准如下:

1、安全标兵驾驶员: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支持总台车辆改革和绩效考核办法,车辆维护保养好,有吃苦精神,年内安全行驶1.2万公里以上,未发生大小责任事故,无违章纪录,油材料控制在核定指标以内,同等条件下评比参照上年度表现。

2、服务标兵驾驶员: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支持总台车辆改革和绩效考核办法,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车辆内外清洁,出车及时,讲究仪容仪表,尊重配合用车人的指挥,服务主动、热心、耐心、周到、无投诉和不良反映,年内安全行驶在1.2万公里以上,无大小责任事故,无违章纪录,同等条件下评比参照上年度表现。

3、节能标兵驾驶员:热爱本职工作,车辆维护保养好,自己动手维修,使车辆经常性保持发动机、底盘等部件干净整洁,年内安全行驶1.2万公里以上,油材料消耗在考核指标内下降单位排名前列,无大小责任事故,无违章纪录。

三、组织领导

总台成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降低成本”劳动竞赛和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景耀奇

      副组长:李青俊  王永青  姚成得  刘智强

      成  员:李卫东  康永清  刘双全  崔柏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车管科,负责竞赛和标兵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

      四、评选办法

      1、成立竞赛和评选活动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刘智强兼,

委员由李卫东、康永清、刘双全、崔柏林等和驾驶员代表组成。

      2、各单位1—12月统计车辆活动费用(附表)和考评要点作为评选依据。

      3、群众满意度测评、推荐,由各单位组织。总台车辆管理科代表考评小组将对各单位在活动期间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优质服务、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统计考核。

      4、安全标兵、服务标兵、节能标兵由总台各单位推荐,评委会初审提出建议名单,最终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劳动竞赛是激励职工工作热情,推动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的一种有效方式,各单位要做到领导重视,严密组织,认真部署,严格落实。要结合近两年在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中开展的活动,要把竞赛评选活动和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并通过竞赛活动达到树立榜样,推动本部门工作的目的。

      2、为保证竞赛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上报推荐先进集体和标兵驾驶员各项数据真实有效。考评小组抽查落实,如有虚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3、驾驶员队伍是为总台各项事业辛勤服务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带好这支队伍,是外树形象内抓管理的窗口和渠道,要通过劳动竞赛和评比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切实把单车单核管理落到实处,促进安全、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附件:1、车辆各种费用统计表

                  2、驾驶员工作任务及车辆运行费用明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