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谱便民曲 服务吹得春风暖 天水市麦积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史 炜

23.03.2016  09:15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服务,对于打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构建新型的公共治理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5年以来,麦积区地税局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为抓手,在整合服务平台、改进服务举措、实行管查互助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
  加强领导 共建合作机制
  强化领导、主动作为。成立了由双方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为成员的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为不断深化国地税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立足《国地税合作规范》的落实,主动寻求合作空间,在重大合作项目和推进的关键节点上,“一把手”亲自过问、全程参与指挥协调,为全面开展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研究布置年度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规范配套管理制度。先后制订了《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例会制度》、《国地税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具体的合作规范和制度,将合作规范的落实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对合作事项进行全程督导、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合作事项推进情况,推动合作不断深入。
  稳步推进 共创合作局面
  深化服务合作。组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尝试把地税业务跨区域通办向国地税业务通办的办税模式转变,率先与国税部门共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考核机制,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目的。通过和区国税局开展联合税法宣传活动;建立联合纳税人学堂,通过联合办学,双方共享教学资源,互通教学计划,提高税收宣传质效。
  强化管理合作。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在个体税务登记办理中,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切实减轻了个体纳税人的负担。建立了工作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明确了信息交换的内容、形式、时间,定期交换户籍资料和基础信息。委托国税部门在其下设的5个办税场所在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地方税费,共同委托邮政部门为临时发生经营业务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同时代征国、地税(费)。共同开展对双定户经营情况的联合评定或调整双定户纳税定额;积极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双方成立工作组分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河道采砂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执法合作。强化税务稽查合作,制定《联合稽查工作方案》,对共管户共同进户稽查,建立稽查情况通报制度,提高了稽查效率。推进日常检查合作,探索税收管理员联合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以规范进户执法为抓手,国地税双方对进户事项进行统筹协商,提高了征管效能。开展纪检监察合作。建立工作交流机制,举办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联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执法风险应对,形成国地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交流和工作推进的新常态。
  多方共赢 共享合作成果
  纳税服务减负提速。一是实现了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联合办税服务厅建成后,以前需要分别跑国税、地税两个单位办理的业务,纳税人现在只需叫一次号,排一次队,就可以办两家业务。二是实现了资料一次报送。纳税人提供的报表及涉税资料一次性报送到联合办税服务厅,通过内部流转,国地税两家共享数据资源,不再重复报送。
  税费征管堵漏增收。一是提高了征管质量,通过定期交换基础信息,开展管查合作、漏征漏管户清理、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等,进一步提高了征管基础数据质量,2015双方共评价出A级纳税人3户,B级纳税人385户,C级纳税人8户。二是堵塞了税收漏洞。自委托国税代征税费工作开展以来共代征地税税费2210万元,2015年国税代征税费入库1027万元,有效防止了税费的流失。
  税收执法提质增效。联合税务检查、联合巡查等,压缩了检查时间,减少了企业的应对负担,一次性检查全方位了解涉税相关事宜,降低了税收流失风险。同时提高了国地税双方的风险管理应对能力,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优势互补,形成了“1+1>2”的执法合力。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麦积区地税局将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指引,以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2.0》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领域上更“广”,层次上更“深”,方式上更“活”为目标,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创新合作方式,打造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形象,让纳税人的获得感更真实、更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