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嘘有关系能挣大钱 无业游民骗倒3个生意人

13.01.2015  16:47

  中国兰州网1月13日消息 “一艘船一年能赚40万元,免租金,只需要10万元押金。”一名仅有初中文化的无业游民,吹嘘在上海航道局有关系,可以租船做运砂石的生意。这种拙劣的骗术骗走3个生意人20万元。1月12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项某38岁,仙居县朱溪镇人,没有固定职业。2013年7月,他打牌时认识了经营网吧的徐某,此后两人经常玩到一块儿。

  有天,项某神秘地告诉徐某,要介绍个大生意给他做:“上海航道局正在承包货轮载沙石,我跟管理的人关系很好,可以租到几艘船。”“现在免租金,一艘船只需要交10万押金,一年能净赚40万,要不要一起合作?”

  正愁没有赚钱门路的徐某一听就心动了,表露了合作意向。

  没过多久,项某又给徐某打电话,称与人合伙投资一家宾馆急用钱,需要借5万元,并表示“这钱可以算在上海租船生意的押金里。”徐某同意了。

  但是,几个月过去,合伙做生意的事情却没了下文。徐某几次催促项某去上海签合同,都被项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精明的徐某起了疑心,他委托上海的朋友去了解,得知航道局根本没有将工程承包给个人,也没人认识项某。

  徐某感觉被骗,马上报了警。在徐某之后,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两人报案,反映项某用同一套说辞骗了他们15万元。

  2014年4月,公安机关将项某抓捕归案。令人惊讶的是,此时的项某还处于缓刑期,就在2014年2月,他刚刚因为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部分的判决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