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启动预算法三审 剑指财税改革难题
将于4月21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将迎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第三次审议。在几天前向社会正式公布的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这一法案的修改已然在列。
这是继2012年6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二审后,时隔两年这一法案的修改再次提上立法日程。去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的总体部署被视为重启这一法案修订的重要契机。
预算法被视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宪法”,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根本大法。中国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制定,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过去20年间,这部专业性强但影响力大的法律,每一处细微的修改都牵动社会各界的神经。从2005年启动修订,到2011年12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审,2012年6月进行二次审议,再到此次三审,已跨越三届人大。
两年前的二审后,这部法案的修改草案通过全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吸引了1.9万人参与,征集到33万条意见,意见数在目前所有公开征集意见的60部法律中居第二位。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部法案之所以受关注,在于其关系着对政府每一笔支出的分配和监督,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贪污受贿十万百万,社会关注度很高,但是决策不科学、预算不严谨,所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往往可能是数亿上百亿,公众关注度却远远不够。”一名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人坦言,要杜绝这样的问题,还要预算法给力才行。
此次预算法三审,恰逢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其中明确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当务之急应把财税改革的最新表述尽早在新预算法修订草案中“落地生根”,以法律文本率先体现出来,以便能为财税改革“啃硬骨头”提供强有力的法制化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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