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全面启动台湾“个人游” 需办理“两证一签注”
原标题:明起,兰州全面启动台湾“个人游”
赴台个人游需“两证一签注”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4月15日,兰州将全面启动台湾“个人游”。昨日,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市民如何办理赴台个人游相关手续发布了办证必备材料及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兰州警方提醒市民,赴台个人旅游不仅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更重要的是还须申请“入台许可”,“两证一签注”齐全后方可前往台湾旅游。
赴台个人游需两证一签注
据记者了解,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相关文件通知,兰州市将于2015年4月15日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届时,兰州市居民赴台个人游,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兰州市公安局和所属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派出所受理点,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范文龙告诉记者,赴台个人旅游的启用,虽简化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手续,但需提醒办理赴台个人旅游的市民,在申请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个人游签注(“G”类)后,还必须通过国家旅游局指定有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两证一签注”齐全后方可前往台湾旅游。
同时,办理《入台许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代为申请,二是个人申请。其中代为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直接与甘肃有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进行联系办理。目前,兰州具有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三家,分别是甘肃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丝绸之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二是可以直接上网登录国家旅游局网站,查询外省有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进行联系后也可办理。而个人申请则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台湾旅游网”,然后便可申请。
入台后不能超期停留
兰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赴台个人游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入台许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从入台次日算起停留不得超过15天),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更重要的是,赴台旅游的市民在赴台期间,一定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合法、文明出游,也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 (记者 都一鸣 实习生 周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