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虚假保健品骗191名老人37万 四名被告各领其刑

10.12.2015  10:47

    原标题:骗走191名老人37万 四名被告各领其刑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打着“全国爱心助老工程”名义,四名不法人员采取举办讲座的方式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骗取191名老人37万余元。昨日,西固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四名行骗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经审理查明,刘某、胡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均系河南同乡。2011年8月至同年10月间,四人经协商后每人出资6万元,来到兰州市西固区,凭着山西大漠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的授权在兰州市西固区工商局备案之后,在西固区“华中舞厅”以“全国爱心助老工程”名义,采取举办讲座的方式向西固区的老年人推销保健品。

    最初是向前来参加讲座的老年人赠送红酒、鸡蛋、牙膏等小礼品进行宣传活动,并以租赁办公场所创建活动室、组织合唱舞蹈队等形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后以购买产品返款或赠送饮料、米、面、油的方式推销雪猪油、骨胶原、小鸽子口服液等。后又让老年人办理会员证入会购买“贝兴牌”辅酶Q10维E软胶囊保健品,每个会员证需支付3800元会费。四人先后收取胡甲某、徐某某、刘甲某、高某某等191名老年人缴纳的会员费718200元后离开西固。

    2012年7月,受骗老年人开始陆续报案。案发后经查刘某等人给老年人发放的“贝兴牌”辅酶Q10维E软胶囊为伪劣产品,其他脑轻松、波动仪、“金龙鱼”调和油、大米、面粉等价值341517元的产品未发现质量问题,以四人收取的全部会员费减除上述合格产品的价值,余额为376683元。

    案发后,刘某等人均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回全部会员费,赔偿了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西固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胡某某、张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全国爱心助老工程”名义,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2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1万元。 (记者 樊丽)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