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招录2196名公务员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3月3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已组织实施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工作人员工作。今年,共设置招录职位1481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2196名(含参)。从3月5日08:00起至3月11日24:00,报考者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进行报名,4月23日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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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者也可报考
据了解,此次招录公务员(含参),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检两院警察、公安机关非特警、森林公安警察、安全机关警察、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
另外,此次报考公务员的学历也有规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教育部门验证认定的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必须提供学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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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此次招录公务员(含参)哪些人员不能、不得报考?据介绍,现役军人、在职在读研究生、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