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招录1666名公务员 530名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01.03.2016  08:23

  中国兰州网3月1日消息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省共设置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1075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1666名,其中:省直单位323名、市州1343名。共设置参公工作人员招录职位406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530名,其中:省直单位102名、市州428名。

  据悉,此次公务员招录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了解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再确定报考职位。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1日24: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5日至3月12日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5日8:00至3月11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5日10:00后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分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3月13日9:00至3月20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按《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网上报名、确认基本步骤》操作)。并根据《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4月10日9:00至4月23日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4月10日9:00至4月23日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了解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和甘肃矿区公安局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此次招录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其中上午9:00-11:0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下午2:00-4:30为《申论》科目考试。笔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也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笔试合格者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部分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应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为保证本次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对全省考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记者邢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