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20张病床配1名保安 兰州市属医院无一达标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不断升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止恶性“医闹”。其中规定在人防队伍建设中,“保安员数量应当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
然而在日前兰州市卫生局开展的专项督导活动中发现,兰州市属所有医院都没有遵照规定,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保安员。
据称,为了掌握各单位落实《甘肃省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暂行办法》,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9月兰州市卫生局开展专项督导活动,主要检查各县区卫生局、县级医院及部分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医患纠纷化解、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
通过督导发现,各县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第三方医调委,以“调解优先”原则,对辖区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七里河区卫生局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了七里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12 个人民调解工作室。
督导同时发现,永登县人民医院、红古区人民医院尚未按规定购买甘肃省医疗责任保险。除西固区人民医院、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外,其他医院视频监控不能覆盖全院,部分医院设备陈旧,急需更换,个别医院目前尚无视频监控系统。此外,检查中所有医院都没有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保安员。(2014年10月29日 兰州晨报 记者赵汇 实习生张韶华)
原文标题:每20张病床配1名保安 兰州市属医院无一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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