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7名人民陪审员成为基层法院审判助手

27.06.2014  06:05

    【本报讯】6月26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人民陪审员由2005年的150人增加到目前的547人,他们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不仅提高了审判透明度,也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建国在报告中如是介绍,

    据悉,我市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历经4次大规模的选任、增选和改选,目前已增至547人,他们来自基层干部、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社区、工商业、农民以及离退休人员,普通群众超过了60%。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市积极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省法院举办的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目前已经有33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岗前培训,并拿到了《合格证书》。我市各级法院还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同时,任建国也向会议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他说,一些陪审员经常出现临时不能陪审的情况,导致案件无法开庭,或者参加了庭审,合议时却因故缺席,客观上造成案件审理期限较长,影响了审判效率。另外,陪审员参审的情况不够均衡,有的陪审员全年陪审案件300多件,有的常年不参加陪审,近三年来,全年未参与案件审理的陪审员约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个别陪审员在评议和表决过程中盲目遵从法官的意志,成了“陪衬”。任建国说,经费保障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现在的标准,每个陪审员每个案件的补助标准为30元、50元,补助标准明显偏低。

    □记者邵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