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32名人民监督员持证上岗

19.07.2016  18:31

      日前,天水市司法局和天水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天水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喜、市司法局局长彭德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嫒瑾主持。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鸿飞宣读了关于选任万在太等32人为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与会领导为32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颁证。新任人民监督员万有太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
           


      张喜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准确理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将选任和管理方式由检察机关自行选任管理改革成为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大局的必然要求。二是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将积极适应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机制、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机制、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三是要齐心协力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希望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职和建言献策,同时做好宣传工作。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卫东在讲话中指出,举办天水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检察制度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赵卫东要求,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的公正性。要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二是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的代表性。选任人民监督员时,应当充分考虑被选任者是否公道正派,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公信力,是否能够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和对案件的社会评价。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评价的独立性。从有利于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的角度出发,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和途径,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客观地开展监督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范围的广泛性。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践的深化、理论研究的深化,也应积极探索逐步扩大监督范围,原则上讲,对检察环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问题和缺少外部监督制约的情况,都应该逐步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赵卫东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涉及到的两个主体就是检察机关和人民监督员。如何把这两方面的工作做好,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生命力至关重要。在检察机关层面,关键在于自觉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在人民监督员层面,关键在于善于监督。要强化自律意识,学习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