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名交通安全员今起上岗

24.10.2014  03:34

    10月23日起,兰州市443名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员陆续上岗,与交警部门一起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4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员的规定》,对道路运输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员做出规定,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规定》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按照每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交通安全员;其它客货运输企业原则上按照50辆以下的1到2人,50到200辆的不少于3人,200辆以上的不少于5人的标准配备交通安全员。

    经过交警部门培训,兰州市443名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员已具备了上岗的条件。据了解,兰州市上岗的安全员,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以上驾驶证,连续两个违法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3年内没有事故或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违法行为;并熟练掌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今后,他们将作为交警部门与运输单位的“桥梁”,做好交通法规政策的宣传,督促、保障单位所有驾驶员正常行车与出行安全;配合实施的交通安全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