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双联行动先进单位个人获表彰---我市11家单位9名个人获“组织奖”“民心奖”“标兵奖”

16.02.2015  13:28

  在2月10日下午召开的2015年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大会上,省委、省政府表彰了全省双联行动“组织奖”、“民心奖”先进单位和“标兵奖”先进个人。本报记者杨贵智荣获“标兵奖”。

  我市荣获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中,中共兰州市委统战部、榆中县农业局荣获全省双联行动“组织奖”;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生监督所、榆中县发改局、永登县政协办公室、皋兰县水务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七里河区西果园镇等荣获“民心奖”;市委办公厅组织处处长郑文成、市纪委正县级干部沟林、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副局长包永红、兰州日报社记者杨贵智、皋兰县林业局局长魏至本、甘肃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龙、永登县通远乡党委书记唐文胜、榆中县马坡乡干部张大宝、榆中县城关镇党委书记赵云刚等荣获“标兵奖”。

  据悉,在双联行动深入扎实开展过程中,我省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扎实、持续不断地把双联行动引向深入,省委双联行动领导小组决定,授予60个组长单位“组织奖”,202个双联单位“民心奖”和201名先进个人“标兵奖”。

  双联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通过3年的努力,兰州市双联工作取得重大成效,解决了一大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