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命案侦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31.08.2015  15:24

      根据省院关于对公诉部门同步介入命案侦查工作的要求,武威市院积极组织各县、区人民检察院推行试点工作,与公安机关协调,在命案发生后,及时派员介入侦查。自去年9月份至今,已参与同步介入命案侦查9件14人,其中重大影响案件3件7人,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提升证据标准。该市检察人员在实际介入侦查案件中,注重引导侦查人员强化、细化现场勘查工作,获取其他可以将案件与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的证据,缓解口供在案件中的证明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证据标准。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侦查人员取证的各种瑕疵问题及时提出来,在侦查当中就加以解决;及时审查发现,向侦查人员提出,及时予以解决,避免发生侦查方向错误或者重大证据问题;严格审查证据间的相互印证情况,从案件的细节入手,审查各个证据之间是否能够达到细节对应,特别是口供作为命案中的重要证据之一,审查口供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三是注重程序合法。注重严格按照程序法要求,对侦查人员违反程序取证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加以解决。
        四是坚决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积极参与侦查活动,参加抓捕犯罪嫌疑人、陪同讯问犯罪嫌疑人,严格审查证人证言,以便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
      五是及时、适当监督。对侦查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本着及时、适当监督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问题,向侦查人员口头提出建议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