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创新

17.11.2015  11:09

吉林省环保厅结合全省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将全面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了清洁大气、清洁水体、生态建设3个行动计划,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施相关重点工程,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消除Ⅴ类、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构建人居生态、田园生态、采业生态、产业园生态、连廊生态5大生态系统。

二是突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以环境信息全收集、环境要素全覆盖、预警预报溯源全实现、环境治理精准化为目标的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大数据为支撑的网格化监管、在线监控、网络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环境数据信息“全省覆盖、全网共享、全程可控、全时可用”。

三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法律服务的意见》,建立了全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全社会加强环境监督的工作格局。

四是试行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会同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对松原市、辽源市、延边州政府试行了综合督查,帮助地方全面梳理了现存的环境问题,明确了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了环境督查从“督企”迈向“督政”转变。

五是深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与吉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环保系统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环境保护在法律服务、环境监测、环保大数据等方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同时与省金融办、省投资集团、国开证券、兴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开展PPP模式试点、设立生态环境建设基金、推广环保设施租赁和政府贴息补助等模式达成共识,推动解决重大生态环保项目一次性投入大、融资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