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院通过签订责任书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疾

09.06.2016  01:21

      近日,合水县检察院采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将不按规定进行结案审核、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等多发易发问题列入业务部门考核范畴,以制度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不规范司法顽疾整治力度。
      合水县院年初检察长调整以来,该院党组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经多次讨论、修改,于5月底在该院内网上发布了《合水县人民检察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自侦、刑检、综合三大口主管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先后与11个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彻底纠正流程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等方面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促使该院案件质量及案管工作水平大幅提升,该院在《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将案件结案后未到案管部门进行结案审核、系统外用印未如实填写《实物印章使用确认表》并经案管部门审核、按照规定应公开相关法律文书而未公开这三项确定为所有办案部门的减分项。
      由于该院考评方案明确规定,年度考评结果将作为本院表彰及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先选优资格,并建议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所以上述几项减分的规定引起了各业务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该院结案审核、法律文书公开、系统外用印监管工作规范化成效已初步显现,进一步推动了合水县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