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监局抽查81批次车用汽油产品 合格率100%

15.02.2017  16:32

 

近日,省质监局发布了2016年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的结果。据了解,从2016年10月份开始,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车用汽油(国Ⅳ)省级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兰州、张掖、嘉峪关、酒泉、金昌、武威、庆阳、平凉及甘肃矿区等9个市(州)的55家生产(经销)企业的80批次车用汽油产品,55家企业的80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状况良好。

本次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93号车用汽油(国Ⅳ)以及97号车用汽油(国Ⅳ)等。检验依据为GB 17930-2013以及《2016年甘肃省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对辛烷值、硫含量、锰含量、甲醇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馏程等10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

省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证照齐全的加油站加油。加油时不要受高标号的汽油更清洁的误导,应根据发动机的压缩比或遵循汽车使用说明书上的建议添加相应标号的汽油。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