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7月11日起司考合格应届生可申请职业法律资格

21.06.2017  11:41

    2016年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今年7月11日起申请授予职业法律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这是记者6月19日从司法部获悉的。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公告,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也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司法部提醒,请广大申请人及时上网填报信息,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白阳)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xwzx/content/2017-06/19/content_7210829.htm)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