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通报新农合医疗运行情况 上半年新农合40.55万人次受益

01.09.2015  09:41

  原标题:我市通报新农合医疗运行情况上半年新农合40.55万人次受益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刘晓芳) 8月31日,兰州市新农合管理局通报上半年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2015年,全市参合人员达到1147271人,比2014年增加7475人,参合率达到98.18%,比2014年提高了0.19个百分点。截至6月30日,全市新农合受益40.55万人次,受益率35.34%。较2014年同期受益人次下降11.71万人次,受益率下降10.51个百分点。经分析,2015年门诊住院均呈下降趋势。2015年全市受益人次中,住院补助74808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1172人次),门诊补助299966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10.82万人次),住院正常分娩(定额补助)1610人次,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29118人次,其他补偿0人次。

  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80元

  2015年,全市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390元提高到48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补助268元,省级财政每人补助102元。市县财政配套20元,参合人员个人缴费90元。

  2015年全市按政策筹集基金应为55069.01万元,同比增加1.06亿元,上升19.28个百分点。截至6月30日,全市新农合实际到账资金为51912.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903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259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21.0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973.52万元,农民自筹资金10325.44万元。

  全市7个县区中,皋兰县、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基金使用率高于全市平均值;西固区、七里河区、兰州新区基金使用率低于全市平均值。排名最后两位的县区分别是红古区和皋兰县。

  重大疾病补偿3703.68万元

  截至6月30日,全市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病员流向比例分别为16.95%、6.89%、57.37%、18.79%。其中,重大疾病占省级流向的20.85%,市级流向的6.07%。表明75%的省市级住院病种为普通疾病。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救治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等51种重大疾病2957人次,医疗总费用5638.75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费用3703.68万元,占基金总额的6.73%,实际补偿比为65.69%。

  县级医疗机构收治两县区排名靠后挨批

  截至6月30日,新农合市级平台共计结算各级各类分级诊疗患者4336例,各级各类非分级诊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转诊结算三类疾病(正常分娩、剖宫产及白内障)共计446例,占全市分级诊疗已结算病种的10.29%。各县区县、乡两级分级诊疗定点医疗机构共结算分级诊疗患者3890例,占全市分级诊疗已结算病种的89.71%。

  2015年2季度各县区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分级诊疗病种住院人次占比总体过低,乡级医疗机构尤为明显,其中,永登县、红古区和西固区县级占比在50%左右,乡级红古区和七里河区占比接近50%左右,其余县区分级诊疗占比过低。榆中县县级占比不合理,根据县区机构统计,榆中县县级医疗机构除县中医院外,均未正常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西固区应加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开展分级诊疗病种结算;兰州新区因没有县级医疗机构,导致转诊人数过多,但应严格控制乡级病种转诊人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情况排名后两位的县区是七里河区和榆中县,提出批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情况排名后两位的县区是榆中县和西固区。

  商业保险为大病患者报销215.29万元

  根据《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兰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大病的二次补偿报销。

  2015年,兰州市新农合按参合农民每人每年30元筹集2014至2015年大病保险基金6863.57万元,其中,2014年3419.39万元、2015年3444.18万元。截至2015年6月底,已为2014年大病住院患者报销92.11万元,报销139人次,预计2014年大病补偿将达到4000余万元,受益人数约15000人,年度实际报销比例将达到65%左右。截至2015年6月底,已为2015年大病患者报销215.29万元,报销433人次,实际补偿比为63.67%,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比为15.17%。2014年大病保险补偿进度排名后两位的是红古区、皋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