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均有大量资金“沉睡”

29.06.2015  02:28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8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未及时修改、统筹管理力度不够,各级财政均有大量资金结存未用。至2014年底,抽查的22个中央部门有存量资金1495.08亿元,18个省本级财政有存量资金1.19万亿元。

    刘家义说,从审计情况看,影响存量资金盘活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预算中有专项用途的收入较多,按现行管理办法不能统筹安排。2014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有6257.25亿元,如车辆购置税收入连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底结转720.1亿元。

    二是法定挂钩事项支出预算刚性增长,资金闲置量大。如中央本级科技支出至2014年底在财政部累计结转426亿元,超过一半结转5年以上;中央部门存量资金近一半是教育和科技资金。

    三是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进滞后,影响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至2014年底,14个省2009年以来筹集的创业投资基金中有397.56亿元结存未用,其中4个省从未支用。

    四是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大量资金结存。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范围未包括财政专户,18个省本级财政专户存量资金至2015年2月底有2145.69亿元。重点抽查的9个省本级开设的财政专户中有35个应取消,专户资金规模相当于同期国库存款余额的35%。

    至2015年2月底,上述中央部门按财政部要求应统筹安排的存量资金盘活97.86亿元;18个省应清理由中央统筹的专项结转资金上缴1800多万元。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和相关预算单位结存尚未使用的财政资金。2015年以来,国务院多次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相关工作。

    近百亿元 保障房资金被挪用或套取

    通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发现一些地方由于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的统筹衔接不够、管理不到位,2014年有92.48亿元专项资金被挪用,用于出借、还贷、资金周转等。此外还有6.2亿元被套取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等。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8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时介绍了上述情况。根据报告,2014年各级政府安排财政资金5601.55亿元,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资10631.77亿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除资金问题外,在住房分配和补贴方面,有4.4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住房2.55万套、补贴3612万元;有5895套住房被违规用于经营或出售。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追回资金或补贴41.15亿元,清理收回住房8320套,取消2.84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审计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39起。

    2012年,审计署制定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持续跟踪审计的规划。在每年跟踪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上,坚持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为主线,突出资金使用和住房分配两个重点,在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的同时,突出对重大违规和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

    近三分之一 被抽查矿业权违规操作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8日说,从14个省的审计情况来看,这些地方近年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效率有所提高,但一些地方矿产资源清理整治还不到位。抽查的2448宗矿业权中,近三分之一属于违规操作。

    刘家义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做上述表示的。

    刘家义说,在抽查的2448宗矿业权中,地方矿产部门违规越权审批或办理矿业权登记464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违规协议出让252宗,违规定价出让收购90宗。审计还发现一些管理人员采取先定价再评估、隐瞒储量或编造资料等操控定价,内外勾结倒卖矿业权。

    审计中,抽查矿产相关资金征管使用情况发现,欠征200.09亿元、未按规定使用106.39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106.13亿元,制定完善制度50多项。审计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170多起。

    168亿元 3家金融机构违规放贷

    根据审计署28日发布的公告,审计署重点审计了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现,3家金融机构违规放贷168亿元,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不够。

    2014年,审计署组织200多名审计人员重点审计了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并继续跟踪调查重点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情况。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审计发现,3家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问题未得到较好遏制,部分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向手续不完备、资本金不足、贷款申请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违规发放贷款,以及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等问题;钢贸企业贷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等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严,风险管控不足,给银行资产质量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例如,交通银行武汉青山支行在银监部门提示钢贸业务骗贷风险的情况下,未认真核查武汉市佳创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钢贸业务贷款申请,使其利用伪造的合同和发票等骗贷1.6亿元,取得贷款后不足1个月企业即停业,造成银行损失1.45亿元。

    审计还发现,中小企业从部分统贷、转贷机构或银行获取的贷款中存在提高利率、额外收费等问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审计署抽查银行对415家中小企业的268.11亿元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75%;抽查转贷机构对196家中小企业的转贷款,转贷利率平均上浮幅度超过75%。

    与此同时,审计发现,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走出去”相关业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涉外项目的市场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例如2012年至2013年,中国信保在1家公司反担保措施不足的情况下,为该公司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最终发生赔付损失5031.55万元。

    审计发现,3家金融机构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执行的还不够严格,楼堂馆所建设以及未按规定列支职工薪酬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3家金融机构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补贴、购买年金保险等17.91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2013年国开行总行超出财政部规定标准,为职工多计提和缴存住房公积金6587.13万元。2008年5月至2013年9月,国开行总行批准山东分行等4家机构在威海、苏州和秦皇岛等地,以研发基地、软件开发中心等名义建设4个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基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17亿元,其中部分项目还存在装修标准高、租赁集体土地(含农田)建设等问题。

    审计署方面介绍,3家金融企业对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通过清收贷款、完善手续、调整账务等方式,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进行认真整改,制定了详细的问题整改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决策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有关金融机构已整改176亿元,处理260人次,完善制度110项。审计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49起。

    部分单位 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

    审计署28日发布的《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部分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全到位。

    一是辽宁省阜新市和葫芦岛市2014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存在多报新开工任务完成量的问题。2014年底,阜新市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31991套。经核实,实际新开工15099套,多报16892套。2014年底,葫芦岛市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15056套全部完成。经核实,实际新开工10646套,多报4410套。

    二是吉林省四平市多报2014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完成量及整改情况。2014年,吉林省下达四平市4个地块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9365套,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当年11月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部完成,实际多报8165套。跟踪审计发现,至2015年5月13日仍有6356套未开工,多报完成整改量5129套。

    三是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违规出台文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11年和2012年,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办公室违反有关规定,出台文件要求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市属动迁安置房等各类房屋,按比例分摊征收市政公建配套费;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也违反相关规定,联合出台文件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征收配套费。

    四是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未及时清理取消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至2015年3月,由于广东省住建厅作为园林协会业务指导单位一直未清理有关通知文件,也未及时规范园林协会未取得行政许可的资质培训收费行为,省风景园林协会仍然依据省住建厅通知举办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考试及培训,2013年和2014年共收取培训费用130.5万元。

    公告同时还表示,有24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21个单位和部门申报、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规范。对上述问题,各有关地方高度重视,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摸底数 揭问题 促发展

    ——记者就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结果专访审计署资源环境司负责人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中专门列明了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结果。对此,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资源环境司主要负责人。

    摸清土地出让收支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此次审计的目标是“推动依法、有序、有效利用土地,确保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总体思路是摸底数、揭问题、促发展,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摸清基本情况。包括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和耕地保护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情况,土地出让收支及结余情况,建设用地审批征收规模、投向情况,以及耕地保护情况等。

    ——揭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支出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体制制度的建议。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3年,抽查地区土地出让收入13.34万亿元,支出12.93万亿元,截至2013年底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5908.96亿元;抽查地区批准建设用地207.57万公顷,截至2013年底尚未供应使用建设用地86.66万公顷。

    供地结构优化耕地红线保住

    审计结果表明,土地出让收入在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的同时,为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抗击自然灾害等提供了大量资金,拉动了投资和消费,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08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共出台耕地保护相关制度规定500多项,特别是2013年以来,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保护耕地。截至2013年底,29个省份耕地保有量比2012年底减少0.30万公顷,耕地面积下降的趋势有所缓和,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发现三大问题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和耕地保护等方面仍有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少征土地出让收入,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违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一些地方和单位少支付、编造虚假资料套取或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一些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核算不规范,存在滞留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的问题。

    ——违规超计划或超规划审批、越权或拆分审批、少批多征或未批先征等批地征地;违规协议出让、虚假“招拍挂”或“毛地”出让等供地;违规以租代征、改变规划条件等用地。

    ——地方自行规划建设城市新区,有的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有的占用土地长期未用;有的地方违规审批设立开发区或自行扩大开发区范围;有的地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少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考核量,有的地区划定的基本农田质量较差,部分土地整治项目存在补充耕地虚增数量、质量不达标和挤占挪用整治资金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表示,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是2013年以前发生的,是多年累积形成的,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尚未完全到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需求日益增多的背景下产生的,既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不科学、法治意识淡薄等原因。

    已纠正违法行为2.4万起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各部门、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依法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国土资源部根据审计结果查处了一批非法占用该耕地、闲置土地的典型案件。截至6月10日,有关部门和各地初步整改情况如下:

    各级地方政府采取挂牌督办、限时整改等措施,防止土地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慢作为和不作为,督促用地单位投资项目落地,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盘活闲置土地2.55万公顷,推动稳增长宏观政策措施的落实;盘活存量土地出让收入2643亿元,优先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

    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土地执法检查,纠正土地领域违法行为2.4万起,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推进公开、透明;启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已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500多人。

    各级地方政府坚持标本兼治,从立长远、打基础的角度完善土地管理相关制度。目前,各地根据审计建议已制定和完善加强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方面相关制度2800项。

    各级地方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积极纠正土地整治和占补平衡中存在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表示,除单独组织实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外,审计署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关注了土地相关情况,尤其在地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审计等项目中,将这部分内容作为审计的重点事项。今后,还将结合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继续加大对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和耕地保护等情况的审计监督。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电

    ■决算报告

    2014年中央“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

    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8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作出上述表述。

    楼继伟介绍,“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具体来看,“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2亿元,减少3.5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9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9亿元),减少5.28亿元;公务接待费6.61亿元,减少3.87亿元。

    财政部部长——

    将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8日说,将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等工作。

    楼继伟说,今年后几个月,受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等因素影响,预计要达到中央财政收入预算目标压力较大。他提出下一步五个工作重点:扎实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力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在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方面,今年还将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研究提出消费税改革方案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

    在加强地方债管理方面,楼继伟说,将组织地方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发行工作,督促地方将新增债券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项目,执行好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办法,确保置换债券发行平稳有序进行。落实好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办法,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

    审计署公布22起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审计署28日发布了关于移送至2015年5月已办结的22起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告。这些问题包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大庆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志华等人受贿问题。

    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郭超等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

    辽宁省沈阳市满融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马英奎等人滥用职权受贿问题。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王洪义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原董事长靖波受贿失职问题。

    河南诚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问题。

    权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非法集资问题。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基金经理杨奕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问题。

    广东揭阳市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湖北新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湖南祁阳、祁东两县有关部门协助企业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大连市普兰店市双塔镇原党委书记王家双等人套取侵占财政资金问题。

    石家庄等18个市县(涉及7省)的34家企业和单位骗(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在耕地管理中违规操作问题。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院少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违规集资问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分行原行长吴晓轮违规批准发放贷款问题。

    中国康复器具协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蔡卫义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问题。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财政局原副局长蔡长鸿挪用公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