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吃拿两个苹果被通报,冤不冤?

26.11.2015  10:13
原标题:官员吃拿两个苹果被通报,冤不冤?

  11月25日,齐鲁晚报官方微博@齐鲁晚报发布山东巨野县纪委、巨野县监察局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通报,山东巨野县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因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11月25日中国新闻网)

  两个苹果,也就区区几元钱,镇办公室主任为了这两个苹果而被诫勉谈话处理,并被通报,在全县和全国人民面前丢了大脸。这样的处罚,是不是有点冤?

  说冤还真有点冤,说实话,作为一位镇办公室主任,两个苹果还是买得起的,如果早知道会被这样处罚,就是送他一卡车苹果,他也不见得肯要。而且,这位主任在吃苹果时,其中一家超市工作人员没有上去制止,要求他们付款;另一家超市的老板知道了这位主任的来意后,主动送给了他一个苹果当样品。试想,如果超市人员把他当其他顾客一样,提醒其付款,估计这位主任还是愿意付的。因此,这位主任被处罚还是有点冤的。

  如果说不冤,那也真是一点不冤。中央已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反四风”,但这位主任还是官僚气十足,把别人的东西拿来就吃。为何这样,是因为他平时吃拿卡要惯了,超市工作人员也知道这位主任的习惯,于是,在这位主任吃苹果时,不去制止,也不敢去制止。而另一个超市的老板迫于这位主任的“权力”,为了讨好这位主任,更是主动送上了苹果。所以,这位主任被处罚一点也不冤。

  其实,这位主任为两个苹果被处罚,不仅不冤,而且不论对他个人还是对其他党员干部来说都是一件好事。试想,如果这位主任吃拿这两个苹果不被处理,也许他的胆量就会变得越来越大,以后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更加大胆地去拿有关单位更多的好处,发展下去,那不是被诫勉谈话的问题,而是被撤职被处分,甚至会坐大牢的问题了,那后悔就晚了。再说,如果“吃拿两个苹果”这样的事不被处理,那其他干部一个学一个,一个跟一个,中央的“八项规定”不就成一纸空文了吗?干部在人民心目中还有什么形象?

  吃拿两个苹果,看起来是小得不能小的事情,但在“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这位主任还“吃拿卡要”,受处分是自作自受。其实,这件表面上看来不起眼的小事,是关系到党员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的大问题。这位主任之所以敢这样做,关键是没有把自己所做的事,放在全局的天平上去考虑,没有考虑其产生的恶劣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吃拿两个苹果”被诫勉谈话,被通报,如果用金钱价值衡量,确实有点冤,但从党纪、政纪,从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上而言,这样的处罚一定也不为过。

  文/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