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建设法律服务网络要雪中送炭也要锦上添花
□ 本报记者 张昊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越来越习惯于通过法治的方式和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法律服务的质量水平、便捷程度、服务态度、服务体验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从当下实际来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既要抓紧做雪中送炭的工作,解决没有或不充分的问题;也要做锦上添花的事,把好的工作做优、做精。”
3月10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说。
目前,我国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进一步建设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绘制什么样的蓝图?刘振宇围绕“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工作开展解读。
突出公益性以群众普遍需求为导向
记者:我国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是什么?
刘振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法律服务领域,人民的需求就是更多更好的公共法律服务。群众对法律服务内容、项目、产品的需求更丰富,对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的需求更加多元、多样,需要服务更便捷、高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出深刻阐述,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在今年1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司法部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是一个新事物,请您介绍一下公共法律服务包括哪些内容?与一般的法律服务相比,有哪些特点?
刘振宇: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是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满足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和服务活动的总和。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调解、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既包括无偿或公益性法律服务,也包括面向社会公众有偿性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的突出特点是公益属性,以全体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为导向。政府通过组织专业队伍提供服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因此,具有较强的人民性、专业性、集成性、便捷性的特点。
比如,法律援助项目由国家免费提供给受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项目,也都已实现了免费提供。此外,我国的法律服务业总体上都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国家对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绝大多数的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营造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环境
记者:司法部刚刚在广州市召开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请问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达到了什么水平?有哪些成效?
刘振宇:从总体上看,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各部门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
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首先是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国家制定出台了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司法部和各地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总数达到85.3万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达到420万人。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建成、运行良好,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断提升。2018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电话347.9万通。截至今年2月18日,中国法律服务网及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1.5亿次,注册社会公众450万,法律咨询总量300万次,在线办事近50万件。
记者:我也了解到,现在群众请律师、办公证、求援助、找调解、寻鉴定、要仲裁都可以实现“网上办”“指尖办”。公共法律服务实现“马上办”“随时办”“一次办”,这些便利、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生哪些深层次的积极影响?
刘振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实实在在的法治实惠。公共法律服务逐渐培养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广泛开展,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纠纷,群众时刻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都能感受到人身和财产安全有保障。
整合优化提升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记者:司法部已提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制定了以2020年、2022年、2035年为时间点的工作部署。那么,有哪些是需要补齐的短板?群众哪些方面的需求将很快得到满足?
刘振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距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目前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便捷、不高效等突出问题;还存在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到位、服务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和短板。
为了确保目标的实现,要从思想认识上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从工作推进上要坚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当下实际来看,既要抓紧做雪中送炭的工作,解决没有或不充分的问题;也要做锦上添花的事,把好的工作做优、做精。司法部下一步要在五个方面集中发力:
首先,要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保障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项目覆盖全民、均等享有,推动中心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备水平,不留“死角”“空白点”。
其次,要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三台联动融合,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平台。推进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完善运转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全网漫游”,提升便捷性和体验感。构建三大平台统一的服务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后台”智能运行,“前台”多终端同步推送,服务信息实时共享,服务资源统筹调配,服务事项跨平台、跨时空、跨业务顺畅流转、协同办理。
第三,着力提升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强化领导责任,在全国普遍建立“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和“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
第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基础,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协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最后,全面建立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理论研究、评价机制建设等工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