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拍值得模仿和借鉴

02.12.2014  13:15

□资料照片

    据了解,截至目前,贵州省包括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在内的高、中、基层法院共计99家,已基本完成网络拍卖平台的前期入驻和网络对接。在将拍卖信息准确上传后,拍品展示、参拍报名、竞价过程直至成交等整个拍卖流程由网络系统自动完成,在互联网上全程公开透明进行,法院不再介入拍卖过程。(11月30日《贵州都市报》)

    推行司法网拍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浙江、江苏、北京、贵州等省份已经陆续展开司法网拍,11月4日上午10时,在江苏泰州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江苏方泰超纤革业有限公司房屋土地及附属设施以3.5亿元左右的价格,拍出了淘宝史上最高拍卖价。而2014年,北京的司法网拍一年成交4.76亿。

    司法网拍带来的示范效应是巨大的。然而,毋庸赘言的是司法网拍也经历了艰难的起步,在这个过程中,对司法网拍质疑的声音一直很大,但反对声音却又显得那么苍白,因为“零佣金”以及“透明化”除了牺牲掉了相关利益方借机寻租和暗箱操作的机会外,老百姓和政府都是大赢家。新闻中,黔南州中院在实体拍卖中4000元都流拍的别克牌二手车,在淘宝拍卖中8600元成功拍定,以评估价5000元计算,溢价率高达72%。再举个例子,福建省莆田市两级法院今年5月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以来为例,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20多万元,溢价率高达78.16%。司法网拍所带来的利好可见一斑。

    法院司法拍卖制度最早确立于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作为一种实现债权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法院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将查封、扣押的财产变现,用以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在现实中,法院很少自行拍卖多是委托拍卖机构,但由于司法拍卖所涉及的多是土地、房产和车辆等大额资产,“槌子一响,黄金万两”,高额的寻租诱惑导致了很多“给法官回扣、串通评估方、竞买人”等的司法腐败案件。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也伤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正如专家所言,司法网拍有利于探索拍卖机制的多元化,进一步释放司法机构手中的行政权力,有利于推进司法的完善,符合简政放权的中央精神。

    可以说,司法网拍是政府机构难得的一次由市场和舆论为导向的自主行为,这一行为与被动的简政放权有着很大的区别,是政府部门自我放权的征兆,是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的积极行为,值得提倡,也值得其他行政部门借鉴。正如专家所言简政放权的步子不妨大一些,胆子不妨也大一些,简政放权标准很多,但主要方针就在一点,即“关键看老百姓说好不好”,看该政策是否能够“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