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参加甘肃省2015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
本网讯 1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宁卧庄宾馆举行2015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兴全应邀出席,并就省司法厅2015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了介绍。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兴全出席发布会并作情况介绍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政策支持、机构编制、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14年,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民生工程”。2015年11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法律援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标志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1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省政府“十大惠民工程”的2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困难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万件,案均补贴1500元,总计补贴5250万元。项目覆盖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执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严格兑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承诺,以服务困难群众为根本,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管好用好资金为已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如期完成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截止11月30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701件(含中彩金项目案件2384件),接待咨询、代写法律文书7.6万人次。中央补助地方办案专款143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资金1058万元,中彩金项目资金345万元,省级补贴资金1417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05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发布会现场
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任务落实,做到应援尽援。按照“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的思路,省厅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201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重点目标任务,列入厅党委的重要议事内容,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同时,根据各地案件测算情况,把3.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分解到市州、县市区,并将资金分配与案件任务量直接挂钩,使项目资金真正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让每一名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抓责任落实,做到权责明确。按照分级负责、各尽其责的原则,我们制定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建立省司法厅监督、市州司法局负总责、县市区司法局具体承办的责任体系,划分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事权责任。省厅与14个市州司法局签订了项目责任书,明确了市州项目案件数、中央和省级投入分配数、市州投入数以及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估等事权责任。我们还制定印发了《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规范法律援助各业务环节,对质量评估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行一案一评、以案定补。
三是抓经费落实,做到保障有力。按照职责分工,我们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将中央和省级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市州、县市区,并严格资金监管,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专项科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做到项目资金可管可控。市州司法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财政对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的保障力度,督促和帮助各县区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执行办案补贴发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序使用。
四是抓制度落实,做到监管到位。按照责任要求,我们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先后对8个市州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利用“智慧司法”平台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网上监管力度,坚持每日监管、按月报告、季度分析、半年通报、全年总结的督察制度,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省厅财务管理部门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对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把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作为我们的重要责任,继续组织实施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不让一名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