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人员培训班

08.06.2015  21:06

      本网讯 6月8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财务人员培训班在兰州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密切联系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司法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财务有关的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司法行政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建龙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建龙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处长李晓主持开班式。
     
      钟建龙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财务工作对于任何行业、任何一个单位都非常重要,既是基本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也是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核心内容。财务管理工作岗位虽然职务不一定很高,但作用非同小可,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部门单位的重点岗位。近年来,厅党委高度重视财务工作,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厅党委就加强财务管、严肃财经纪律,多次进行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会议现场  

      钟建龙强调,在强化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司法行政经费管理安全有效方面,一是要加快完善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财经纪律是财务工作的“生命线”,是各级干部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严明财经纪律,不仅是做好财务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是要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规范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要加强财务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重点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使用方案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是要加快完善内控防范机制,构建运转高效的财务工作机制。全面情况原有财务管理制度,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切实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上下功夫,坚决杜绝“花钱不管来源,签字不管风险”的现象。
       
      钟建龙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强化学习,增强业务本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运行。一是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一定要心里明白,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坚持原则,能办的、应该办的、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要认真办、按规定办;不能办的、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规章制度的坚决不办。

      二是要做业务上的“精明人”,财务人员一定要做到严谨细致,要强化学习,把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吃透,把财务有关的业务知识研究透,把规范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牢记在心,做到得心应手应用自如。

      三是要做工作上的“勤快人”。财务工作要求严格、工作量大,一定要做到勤动脑,多动手。对每项开支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该建账的依法依规及时建账,经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核算,保证会计记账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准确完整。

审计厅副处长许鸿作专题辅导

       

审计厅主任裴子文作专题辅导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省审计厅副处长许鸿及主任裴子文就把好财务“关口”,促进依法行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和实务操作作了专题辅导。(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