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铤而走险 卸下水果装上毒品 千里贩运入甘被查

05.02.2015  03:10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彭维萍记者许沛洁)甘肃碌曲收费站内,一辆货车正在接受例行检查,当警方检查该车车槽时,60块毒品被相继查出,重约21公斤。昨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检察院对驾驶货车的马某某二人以涉嫌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8日,马某某二人运输一车水果从新疆到四川成都卸货后,受杨某某电话雇佣及安排,专门前往云南大理拉货。12月9日到达大理后,马某某经电话联系从货主刘某某处收到货物,发现是一个大手提包,包内装着包装好的6包疑似毒品。刘某某告诉马某某,将“货物”从云南大理运到甘肃临夏后,每人可获得7万元的“运费”。想想运输蔬菜水果的劳务费每天也不过100元,在7万元的高额运费的诱惑下,马某某二人将毒品藏在车辆后槽内,一路驾车途经云南丽江、四川攀枝花、雅安、汶川、松潘。直到2014年12月11日1时许,车辆行驶至甘肃碌曲收费站,被警方拦停例行检查,发现了该车车槽内毒品60块,重约21公斤。经鉴定被查获的6包60块白色块状可疑物品为毒品海洛因,总重约21公斤。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审查后认为,两名嫌疑人虽然事前与杨某某及货主刘某某无预谋要从云南运输毒品,但两嫌疑人在大理已经明知帮忙运输至临夏的就是毒品海洛因,为牟取高额的运输费仍然帮助他人运输,依法构成运输毒品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办理了多起运输毒品案,案件所涉毒品数量从几百克到几千克不等。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被告人多是受到高额报酬的诱惑,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从案件所涉毒品来看,冰毒等新型毒品已经逐渐取代了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从被害人来看,由于做工精美、形状新颖、吸食简单等特点,新型毒品更容易被吸毒人员尤其是青少年接受,因而产生的危害性也更大。

    对此,检察官建议加强对各类毒品尤其是新类型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针对大、中、小学的校园,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娱乐场所等地方,以及外来人员、无业人员等群体的普法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